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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东川加盖(1942年8月26日发行)
普27.1,200(20*10), 重庆南京中兴印务局
4号方体铅字加盖红色﹐数值「肆」字为大写﹐阿拉伯数字「40」地位偏下。 |
(2)西川加盖 (1942年11月16日发行)
普27.2,200(20×10),成都蓉新印刷社
4号宋体铅字加盖红色,数值用小写「四」字,阿拉伯数字「40」地位稍高,在「作」「角」二字之间。
出现一种变体票:8.5mm长距 |
(3)云南加盖(1942年8月22日发行)
普27.3,200(2*10*10),昆明光华实业印刷公司
5号楷体铅字加盖红色,字体特小。
出现七种变体票:倒盖、“政作肆角”、“改肆作角”、横双连对倒加盖、“政作肆角”再盖“改”字倒置、“政作肆角”倒盖、“改肆作角”倒盖、横骑缝加盖。 |
(4)湘粤加盖(1942年11月发行)
普27.4,200(2*10*10)
普27.5,200(2*l0*10)
湖南邵阳瑞兴隆印刷社
4号仿宋体石印加盖红色,数值亦为简写之「四」字,此项加盖票曾拨往广东邮区售用。 |
民国27年间,因4角邮票用途不多,曾将大量先烈像北平版4角邮票加盖「暂作捌分」票。民国30年11月1日起国际平信邮资自5角增为1圆,国内快信邮资自2角改为4角。当时5角票存数尚多,4角票则感缺乏,经总局通令各邮区将存余的5角票加盖「改作4角」应用。至民国31年12月1日邮资再度调整,除已由东川、西川、云南、湘粤等区加盖发行外,其他尚未加盖的各区即不再办理,此票也称“湘粤加盖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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